锦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日期:2025-05-10 发布人:zsban1 浏览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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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生活、居住补贴政策
2023年以后毕业且在锦州市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应届硕士和本科生。(一)生活补贴。为2023年以后毕业且在我市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应届硕士和本科生,按每月2000元、1000元、8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辽宁“老字号”和“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硕士按1100元、本科生按900元标准发放。。ㄖ校┲钡ノ荒扇敕⒎欧段。省委选调生,可享受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二)居住补贴。为2023年以后毕业且在我市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应届硕士和本科生,按每月700元、500元、2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3年的居住补贴。。ㄖ校┲钡ノ荒扇敕⒎欧段。省委选调生,可享受相应层次高校毕业生居住补贴政策。《锦州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高校学子留锦来锦”专项行动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推动锦州全面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锦委人才〔2023〕2号)。锦州市政务服务网“惠企一站通”平台网址:https://zwfw.jz.gov.cn/jeesaas/f/ees/index锦州市人社中心高级人才服务科:0416-5055161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党群服务中心:0416-211182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0416-3860791;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金额,养老、工伤和失业三项保险的补贴金额按照企业为职工实际缴费的金额计算,医疗(生育)保险的补贴金额按照我市医疗(生育)保险单位最低缴费基数计算,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锦州市人社中心高级人才服务科:0416-5055161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党群服务中心;0416-211182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0416-3860791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党群服务中心;0416-211182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山新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0416-3860791享受对象:锦州市各高校应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就业创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含实事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政策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8日(如政策有调整,依据最新文件执行)